北京近期发生多起涉及暴力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其中一些被捕嫌犯因为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在取保候审之后又再次实施了类似违法行为,导致公众对于司法机构的信任度下降。这也引出一个问题:当前我国司法体系是否需要进行改革?
首先我们要明确,目前中国是依据《刑事诉讼法》来规范司法活动的。根据该条例第六十四条:“对以非自由身处遇控告、检察院决定逮捕而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拘留有限期届满仍需羁押在场所里等待审理时限者,应当依照本节规定处理。” 意即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以给予以“取保候审”形式解除他们监禁状态,并且将其释放到家中待传唤。
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存在着种种难题和挑战:
- 取保候审申请流程复杂
想要获得成功申请必须提供大量资料和信息, 需耗费长时间验证存真性;同时各部门间工作任务分配不均衡, 导致审核周期往往较长;
- 相关制度缺乏完善性
例如: 县区以下地方查封财产没有统一标准(按比例/绝对值),容易架空; 同时无有效手段约束其余旅游消费等高风险行径;
- 对于失去自由权利并重新回归社会者支持相重视
如何防止已经入罪但还不能开庭上诉? 如何帮助那些服刑结束重投外界更快地走上正道?
以上三点都表明我们面临着应加强立改进治安环境至少包含两个方面:
- 在政策设计层面增加更多可操作性
-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物质资源及精神指导)
总结:就像钱钟书说过,“如果你能看见别人没看见的东西……”, 当今修复现有系统成效堪虞 ,只有通过触碰黑色盲区打造灵敏晚清恢宏局气息新型化测评桥梁 , 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修改〈取保候审监管办 法〉 的通知》,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