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证人:他说、她说,究竟谁更可信?
在刑事诉讼中,往往需要通过证据来推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而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目击者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口述证言。
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不同的目击者之间所描述到事件细节存在着差异和分歧,并且每个当事人都可能随时变卦改口。这种情况下,法官该如何评估并判断呢?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所有被传唤出庭作证的各方都受到了法院对其立场和内容进行审查及质询等多种方式上限制与检验。因此,在接受调查员问话时就已经形成一个“警觉状态”,在后续答辩环节也意识到自身言行将直接影响裁定结果。
然而即使如此,“眼见为实”还必须面对大量几乎无解释余地甚至相互抵消掉彼此价值性内容——例如时间线、具体物品说明以及关键文化背景信息等问题;从一些公开报道可以看出类似于《白银市姜家桥松林雨夜命案》——本案涉及5名学生遇害属于连环杀手模式类型,办理历程持续长达16年,期间尝试采用各种科技手段寻找真相(包括DNA比对),但仍未能取得突破进展。
那么如果只靠单纯交代事件经过与主张,则常常容易造成误导和偏颇心态倾向(特别针对民族/区域群体之间)。 这里建议以下两条适合普通读者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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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结合前置知识去衡量: 针对某些专业领域内部耳濡目染参考指南书籍或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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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怀疑精神同时积累数据: 对批判性思考方法加强训练并使用笔记工具记录详情数值分类;
总结起来 ,任何一个完整系统基础设施内坚持客观求真原则始能有效增强程序正义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