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刑事犯罪形式的不断演进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在201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其中涉及到了七个方面内容。这些变化既体现出了立法者对当前刑事问题的关注与重视,也给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审判机构带来更高要求。
首先,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修正案》增加了针对“校园欺凌”的惩治措施,并明确规定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预防处理学生之间或者学生与教职工之间存在的暴力、侮辱等行为。同时还新增设“网络语言暴力”作为一种新型违反公序良俗行为进行打击。
其次,在财产犯罪领域,《修正案》扩大并细化非金融机构操纵市场罪名标准;将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列入洗钱犯罪范畴;完善虚假诉讼等四类情形下律师代理行为界定。这些改动意味着相关单位需提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避免因执行过程中相互牵连而被查处。
第三项是环境污染领域,“环境资源受害赔偿制度”得到强调推广。“污染物排放超过限值二倍以上造成损失”,当地居委会可以向企业提起代表所有村民索赔,并由企业全部支付; “极端天气回收费用”的基础上再添加一个月份计算方式:若空气/水源指数持续达标, 该区县可自然消除此项税款。(待考验)
第四点则是数据安全方面,《修正案》特别设置数据泄露入侵程序占用电信专线情况下加重处置幅度条目清单, 并将同样认为空口令导致信息系统被攻陷列入黑客攻击类型内。「微信好友」、「QQ群组」里传递包含恶性链接或软件都已经触碰底线。(注意网吧管理)
最后三个均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酒驾易感伸缩荣耀归于警务封锁:“无证驾车上路”, 公开道歉+滞销期技术员顶替监禁3-7日(看本土政策) ; 肇事逃逸时长超越24小时就要从轻量级移步普通级甚至初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