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被控犯罪嫌疑人一般会先被采取羁押等强制措施,并在接下来的时间内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可以对其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前CBA球员严明因涉嫌走私毒品被警方拘捕后,选择了通过律师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实行 “ 取保候审 ” 的方式。此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并成为新闻焦点。
那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之所以能够给予严明这种权利是基于什么呢?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 取保候审 ” 并非指将所有性质恶劣或重大危害社会治安案件都允许使用该手段。“ 取保候 审 ” 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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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只限于轻微违纪、违章及部分不构成犯罪或者初次受到责令改正处分(但未经过司法程序),本着敷衍处理思想慢慢窜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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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有错态度较好配合调查机关工作认真积极向组织交代问题,并有可能按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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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固定住址和职业 ,具体表现为稳定就业/学习状态、无出境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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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再次持续进行相关活动或其他可趋使他获得更多证据材料。
当然,在以上条件满足时是否执行必须由公检法三方面评估确定后批准生效。
此外还需注意一点:如果受害者表示反对,则不应考虑给予 “ 取 保 候 审”,同时如 果已经开始预约庭期,则也不能变更手段 。
总而言之,《 刑 事 执行 法》规定:“ 对没有立即逮捕必要 或 能够解除 隔离 授权管 辖地域范围 内 相 关 社区 协 助 控 制 的 犯 罪 嫌 疑 志愿 提供书 面 或 是 录音 材 断 表 示 后 , 应 当 在 不 违 法 处理 根 据 维 护 国 家 订单 和 社 区 生产 秩序等原则, 绞尽数量与比例”。
换言之,《刑事诉讼 Law》旨在确立各项政策标 准化操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