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正确处理好证据问题,对于案件审理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必须遵守严格的证据规则。
首先,关于取得、保全和排除违法证据问题。侦查机关应当合法获取相关信息,并采取合适措施加以保护;同时也需要注意不能使用非法手段获得或者利用无效的警告供述等违反程序正义原则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其次,在提交与认定方面需满足以下条件:1.能够明确指出被告人所犯罪行及其量级等情节;2.材料应该真实可信、完整有效并符合立案标准;3.如属口供,则口供录音、录像资料齐备,并经公安机构核实(如无专业设备可以请司法鉴定部门验伪)。
最后是质询阶段,“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仍然适用即“公益性陈述由起诉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由被害人或者其他各自权利受到影响之间相互竞争时,承担较大责任方为主动提出”,如果没有确定归属,则按罕见可能发生推断来解释未知点; 同时还要特别强调律师需要充分考虑裁判员是否已经接收了某些细节信息(比如从银行账户余额变化上),这种方式更容易说服裁判员倾向你那边,
总之一个成功地打赢一个纠纷案件离开了恰当运筹制胜战略固然重要但想单靠客观数据就去撬动庭审第三个眼睛显然只会导致多费时间金钱换来失望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