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辩证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时常思考一个问题:罪犯到底是怎么形成的?他们做出那些极端行为背后隐藏着哪些深层次原因?
有人说这是社会制度导致的结果,也有人认为这与个体素质和道德观念不符。但我的经验告诉我,在每个案件中都能看到一个共同点——“灰色地带”。
所谓灰色地带就指某种事物或现象存在于法律规范之外、缺乏明确定位而引发争议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总能遇到被脾气暴躁影响心智、根本无意造成伤害却终究杀了人;从小接受教育不良、自身情感压抑严重而产生强奸倾向等类型案例。
对此类案件进行辩论时,“黑”与“白”的分界线变得模糊起来。“你可以理解他/她”,当然不能直言表达这样过于主观化话语(视具体情况),但你必须要通过恰如其分讲述历史背景及嫌疑人特殊境遇等方面说明该事件并非简单想象可比拟完成。
同时,在处理以上问题上我们需要用更加开放包容甚至超越传统权利正义概念去探索其中价值取舍是否合适以及机构间应承担何种责任,并最大程度减轻家庭和社会伤害。(注:“开放包容”并未代表违反公序良俗)
如果将罪犯全部归结于精神错乱或其他客观条件,则显得太过片面浅陋。相信每个曾参与工作进程或者平日关注新闻报道望文生义式判断‘坏’‘好’之前, 都需兼听则明否则只能埋下隐私泄露可能性风险环节.
回头提起标题《 》即来源笔者期待读完文章后给自己留存什么启示? 消除二元挣扎方式多元化交流站立全局售链内部管理调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