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某外籍男子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网友对于“北京市警方近期多次使用‘取保候审’方式”提出质疑。
那么什么是“取保候审”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场查证或者初步调查后,认为可以适用拘留但不必羁押、或者可以适用监视居住而又不能实行时, 可以决定将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放回原地并责令其到案接受进一步处理的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在无需羁押且需要限制自由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成为了可能选择之一。
针对上述事件及相关问题,《中国青年报》曾撰文指出:“如果确实存在违反了程序正义等问题应予改进;但我们相信执法部门会坚持依纪依规办事,并维护好社会秩序与司法公正。”
从此事件看来,虽然当前我国正在加紧推动完善现代化立体式普惠型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即全流程覆盖、所有要素融合),但同时还需更大力度地优化普通百姓生活所处环境。换言之,在尊重基本权利与价值前提下构筑起统筹兼顾各类因素考量得失交错平衡点——这样做既能有效预防打击恶意分子非理性行径带来伤害风险影响; 同时也最大限度满足社会主体多元复杂变异特征(如外籍客商等)差异管理治理请求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