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通知,对于部分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的社会人员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此举立刻引起了舆论热议和争议。
首先要明确一点,“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逮捕”,它是在依法监管、防止拒绝接受调查或者跑路情况下,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由警方实施的强制措施之一。而这项政策早在2013年就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之中,是一个常见手段。
然而,仍有很多网友质疑该做法是否与个人权利相违背?面对这些质问,我们需要理性看待问题,并结合当今金融领域黑恶势力滋生肆虐、造成群众重大经济损失等现象进行评价。“非法集资”的危害可谓屡禁不绝:高额回报率骗得老百姓血本无归;庞氏骗局深陷其中者欠下巨款还因此自杀……
从历史上来说,《红楼梦》里王夫人以及兰花坊女子们用各种投机行为敛财也可以算作一种私募基金/庞氏骗局形式。但随着时代变迁、技术进步(网络传销)以及全球化趋势加速推动等原因,“非法集资”事件呈指数级增长态势。所以当前中国应针对其特殊境遇出台更具操作性有效战略——如通过打击整顿、“风险提示+信息披露+客户确认书签字三证合一”标准管理模式建设完善专业化平台提供服务支持。
回到最初话题:“北京‘ 取保候审’ 改革”。如果真正关心普罕百姓,则我们必须认清 “ 风头 ” 远未过去 ,只有将类似事件揭开后果才能预料 。同时 ,每个责任单位都不能消极怠工 !简言之:新时期已经走向治理体系改革道路, 炸毁城门岂容昧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