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事司法中,“取保候审”是一项常见的强制性措施。近日,因疫情原因被采用了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新版《关于适当减少非必要跨地域出差和集聚活动暴力恐怖案件处置工作方案》后,该措施再次引起社会广泛讨论。
虽然“取保候审”的实行可以防止嫌犯潜逃或干扰证据收集等不良情况发生,并给予其某些人身、财产方面的基本维护;但同时也有部分问题存在。
首先,“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时间期限,在处理过程中可能影响到嫌犯及家属正常生活;另外,在具体操作上也存在着执行标准不统一、人权侵害等问题。而且目前针对此类强制性措施相关立法还比较欠缺,容易导致滥用权利现象出现。
为了更好地平衡各种需求和纠错机构之间关系,并提高公众信任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五十六条已经开始避免使用以拘留代替监视居住和以监视居住代替其他轻型惩罚形式进行改革尝试。我们认为未来将持续加大政策调整力度, 深化对" 取 保 候 审 " 制 度 的 改 革 安 排 ,完善相应配套服务支撑系统建设 , 吸 点 经 认真听从群众诉求反馈信息 , 加 强 对 公 办 律师参与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