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除了处以监禁和缓刑等主要惩罚措施外,还常常会采取对被告人进行罚款的方式。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使用这种形式的惩罚呢?
首先,法院可以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小来作为计算基数,并按比例规定相应金额作为赔偿金或者补偿费用。其次,在一些财产性犯罪如盗窃、抢劫等方面也需要追究到经济责任问题,则有可能将部分货币财物没收并转化为国家公共利益。
此外,在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管理等领域内发现严重违法行为时,则可视具体情况加大对企业个人开出高额处分。
总之,不论是从维持社会秩序角度考虑还是强制执行司法裁量结果而言都表明:适当运用和提高效率使用“钱”的手段能够有效地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