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越来越容易被泄露和滥用。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该法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收集、存储、处理等过程中发生数据泄露或者非正常使用;同时还需要告知用户其收集及使用目的、方式与范围,并经得到同意方可进行操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刑事案件违反个人信息治理标准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对侵犯他人利益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如诈骗)以及情节特别严重(如贩卖或提供给他组织)、涉及多名被害群众等十种情况作出惩罚性条款,并建议将这些行为入罪打击。
同济大学副教授王新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获取某一具体身份证号码” 此类问题有两部分内容:一个是“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另一个是“是否已造成损失”。如果仅仅只停留在查找身份证本省没有央求任何额外资料,则可能构成侵扰现象;但若企图加上更详尽地搜索结果而获得钱物,则极有可能构 成窃听私密通信之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国当前所制度化形式下较完整的几项关于网络空间内数据管理与交流活动领域里面最显眼顶级立场。因此,在日后我们开展在线活动时候务必牢记以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