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正下,取保候审是合理选择》
近日,因涉嫌违法行为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控制的某企业高管A先生,在接受调查后被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名刑事拘留。但在经过多方协商、听证等程序后,最终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方式进行监管。
一时间,“北京取保候审”成为了舆论热议的话题。有人认为这种做法太宽松了;也有人则表示支持——毕竟从国家司法体系来看,“无罪推定”的原则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那么我们就来谈谈:在何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北京 取保候审”?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任何一个案件都要根据不同情形、具体问题而区别处理,并不存在一概而论之说。
然而总结起来,在如下几个方面中可能会出现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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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轻微违纪或者非常规性质较小且没有实际损失或影响力造成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所必须。
在这类案例当中,例如普通道路交通肇事等不能视作极端暴力事件并且未导致恶劣后果时,则可予考虑通过限制住居地活动、禁止与特定对象联系和约束身份自由等手段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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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便于收集证据
如果司法部门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线索和证据(比如视频资料),使得相关主体完全配合警察工作并承认错误,则可以相信他们不再构成风险隐患,此时采用 “ 北京 取保候审 ” 方式将更符合国家政策态度和社会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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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行径本质上属于民间纠纷
值得指出的是,因各种诱因引起误解产生瓜葛至少每天都发生着数十万次以上,其中大量令外界感知良好甚至没有进入立案阶段;如果匡算数量数据还包括设局敲诈勒索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流氓买卖混水摸鱼税务欺诈走私津贵货物盜窃电缆金银珠宝芯片手机车牌房产汽油化学品药品环境污染……所有类型均参差百态
因此如果初步调查显示两个群组只存在表象上简单口角碰撞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