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在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时,也面临着种种风险和挑战。其中之一就是网络侵权行为。
所谓“网络侵权”,指在互联网上实施盗版、抄袭、诽谤等违反他人合法知识产权或名誉等民事主体合法利益及其它损害行为的情形。
针对这样一个问题,《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立法都明确规定了相应条款,并给出了惩罚措施和赔偿额度。但是由于特殊性质以及全球范围内跨国传播影响力大导致打击起来比较复杂,因此需要有更加有效地手段去解决这个问题。
近期,“最高检”、“公安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集中攻坚打击涉嫌非营业性漫画APP平台进行在线阅读散售卡密牟取暴利并造成巨量用户流失甚至直接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案件;集中查处涉嫌销售VPN软件与代理服务器服务突破中国政策限制获取境外内容案件;认真执行“百城夜查”的执勤任务,在市场监管领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上只是几例典型事件, 这些都说明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新时代——似乎可以称之为空间刑事化(cybercriminalization) 的历程.
虽然现在看到各方机构开始采取措施解决这些恶意倒爷式模式下运营者通过低价购买海量灰色资源牟取超过数倍甚至十倍毛收入后再将小资源进行无序零售从而鲸吞消费者资金提供同类服务企图拓张市场份额 ,但还需要广泛参与群众建设良好环境共同呼声:强调文明使用科技产品;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主动揭露线索信息......
总之,要让每位网民认清楚 “数据永驻”的本质属性: 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基础设备(电视/手机/电脑),避免沦陷黑客攻击或其他形式上门欺骗 ; 同時提倡启智增能学术原则 , 引导青少年根据国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