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被侦查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这项措施是指在不影响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自由并监视其活动。然而,在具体操作中,“取保候审”也存在着问题。
首先,“取保候审”可能会导致个人权益受损。因为在没有正式定性前,公安部门可以对被羁押者实行肆意拷问、随时搜身甚至非法逮捕等手段,并可长时间扣留未经许可出境或看望家属等普遍做法;同时还有律师无从得知案卷进展以及精神压力过大等问题。
其次,“变相拘禁”现象日渐明显。“变相拘禁”,即利用“强制约束令、宣传敲诈勒索、资金管制、软禁阻止见面联系与社交网络上发布信息之类方法加以限制。”(《中国司法报》)虽然此举能够有效地维护国家治安稳定和打击各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谋利活动,但由于缺乏完善合理的程序约束,容易引起警方滥用职权.
最后值得注意:如果新型冠状肺炎流行期间使用 “检察建议书”, 就更需要考虑如何平衡医学隔离必要性与基本公民自由之间.
总结来说:“ 取 供 其 引 ” 的方式已成枉歧路 ,应该充分发扬我们立国之根本 : 法 治 。只有真正确立了一个良好运作系统 , 才 能 让 我们 在 远 离 音量干预 和 续 值 政 操作 下 安 居 幸 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