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又有一名被“网暴”者前往派出所自首,请求取保候审。这是继上个月两位因网络舆情而被群起围攻的女孩后,又一次引发社会关注。尽管他们在行为上存在违规问题,在道义层面也难以获得同情与支持,但我们不能否认,“网暴”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
对于此类事件中涉及到的人员来说,“能够站在司法程序下处理事实和证据”,才是最基本、也应该得到最大程度地呵护和体现。“ 红色通缉令 ”、“疯狂吸粉”的背景声充斥着网络空间,并没有让当事人逃离恶意曲解或模式化思考;反而可能助推其进入更加深陷局面。
目前看来,《刑诉法》第六十二条明确提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未经定罪的嫌疑人传播侵害其名誉、隐私权等信息。”相信只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紧盯监管标准,则可以有效防止 “拿捏边界”,“挑战底线”。
同时,在协调好言论自由与合理限制方面还需要做足功课。毕竟,其中究竟能容忍多少失实甚至谣言呢?如何平衡监测机构需求(特别针对重点领域)和用户使用习惯?
总之,《新时代全球治理观察报告2019》指出:“国家作为‘政治共同体’具备强大力量资源去打击虚假消息散布,并决策是否采用技术手段加强管理措施。”
值此高科技普及范畴内安全风险愈见复杂化时期, 停滞时间长达数周甚至数月都无异议 的 取保候审 进展速度显然无法跨越质变带给当事方心灵慰藉 。再怎么说 , 法律公正完整落地始终比单纯表态更重要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