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知名媒体人兼财经评论员周其凤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带走调查。随后不久,他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称自己已于8月3日晚间回到家中,并感谢公安机关依法办事、对待有理有据者客气礼貌的态度。
此时,“北京取保候审”这个话题引起了广泛讨论。那么什么是“北京取保候审”,它又代表着什么?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北京取保候审”并非新鲜事物,在司法实践中早已存在多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如果案件性质轻微、社会影响小且当场供述认罪悔过或者主动退缴违纪所得等情节符合要求,则可以考虑将其放回单位进行监视居住”。具备相应条件下,被提请执行刑事拘留措施对象就可获得从警车护送下返回工作地点监视居住治安处置控制手段。
该制度遵循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原则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及职务稳定;同时也能够给予失误幸存者以更好敬业奋进和改恶向善机会。”针对此类特殊处理方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五条曾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始终坚持廉洁自律标准”。
而近些年来由于网络舆论风口浮躁易导致群众情况大张旗鼓申诉之际,“京城式”的治理模式成为总结推广优化阶段采用范例之一。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言辞选择与行为尺度方面还需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约;否则可能使钱江壹号事件再次重演并加剧社会分裂现象增强极端思想满足感观念形态变异程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