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数亿元的金融诈骗案在北京展开。被告人因涉嫌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罪名被刑拘,并于不久后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
对于这样一个高调复杂的案件而言,“取保候审”并非仅仅是简单地放出来就行了。相反,在它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各种程序与细节,则为我们呈现出一个完整而严谨、注重公正和尊重权利主义精神下运作执法系统中最基本也最核心价值观之一:宣示司法无私与平等。
首先需要明确,任何人都应该依照相关规定受到同样合理、客观以及透明化程度较高待遇——即使你是个罪犯或者有可能成为罪犯;其次,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取保候审”的实施必须能够兼备有效防范再次违纳以及尽量减少社会性影响两大功能要求;除此之外还需考虑专业技术手段灵活可控(例如电子监管)、钦点审核流程科学合理(如当事人财产清查)等多方面问题解决方法。
可以看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至第七十三条已经详细概述了关于“责令提供财产担保”,“限制住所自由”, “监视居住” 等内容,并通篇强调参考当事人情况采用更加柔性化方式进行处置。同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指南》,每位从业者均应接受过岗前培训并持有相应职称资格认证方能胜任工作任务,进入执行环节时则需按比例分配好警力资源和物料装备支撑。“暴走式”的处理模式显然不能得偿所愿 —— 取代宁缓退步、“沐浴阳光”的立场始终要占据优势位置!
毕竟我们想象中那个美好稳健但也富含温情元素治安秩序型态不只是口号文字堆积形成表象效果那么简单!如果说将这些原则意念真实落地变革成为日常检务行政部门员工共同传颂践行品德底线…… 难道还没有足够动力驱使他们付出更多努力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