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行为是一种极具危害性的社会问题,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尊严,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法律上,在确认被告存在有罪意、错误认识等前提下,将其定为刑事责任人并作出相应处置。而随着精神医学及心理学领域发展,“亲密关系暴力”的概念逐渐得到重视,并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从过去追究“施虐者”单方面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转向以复杂情境分析来确定案件中各参与方间的动机及行为因素评价后再做决策已成趋势。“亲密关系暴力”涉及家庭、婚姻等私人场合内部产生的纠纷或冲突所导致, 现实生活中较常见但由于这类事件多属于未报警处理范畴内, 因此统计数字低估现象普遍。
针对这种类型案件还需考虑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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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不能取代监管。 对付某些限制自己控制能耐之外、可能带来明显风险(如强奸) 的加害者时需要进行约束式惩戒;同时其他形式综合干预方式也必须配套使用(例如保护令)确保双方权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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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缺失。 中国大陆地区目前没有完善有效防止“亲密关系暴力”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政府应优先解决相关立法空白问题并投入更多资源用以专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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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权利和义务 社交网络日盛,并非每位网民都可以正确表达言论观点甚至散布谣言;同样地在夫妇感情紧张状态下施加压迫胁迫则无异于滥用家长里闹万圣节般愉快气氛背景色彩给他们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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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包含旨在传播知识和信息内容. 在青少年期培肓孕肘思考习惯构建良好道德标准可更有利剔除根源因素.
总之通过系统规范手段指导当事人调整态度改变思维方式提高沟通技能是最好方法订正反常行径促进恢复稳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