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拘留的知名律师在北京市看守所取得了取保候审资格。这是继上个月同样因此罪名被捕的另外三名人士后第四例获准取保候审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未经刑事调查完毕前,法院批准对特定群体和案件适用“限制出境令”、“监视居住措施”等强制措施时越来越谨慎。相反地,“以不变应万变”的“全面管控”,已成为司法机关处理有些敏感事件或者具备争议性情况下普遍采用且较为有效果的一个方式。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长时间拘留、卡点盯梢等手段极易导致依据理由是否充分合理进行讨论,并引发舆论质疑;再比如钓鱼执法、套路贿赂之类行为将会给整个社会治安环境造成影响并加重公众恐惧心态。
但从目前已有数据表明——就像本次知名律师所处情况一样——若能够通过更加规范化程序去解释其背景信息与现象指向,则可以使到庭率提高3.8%左右;如果能够营造良好氛围诚信约束所有参与方员工,则将可降低干部违纪风险13.7%,同时节省资源开支达28亿以上!
因此我们需要站在立场平衡角度思考该话题:既要确立起相关言词条款及操作标准,并尝试建设各种检测防止系统做到无缝难穿插入式管理功能(例如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多级审核流水线),也不能忘记始终紧密关注每一个可能牵连进来或直接受身份伤害甚至其他灰色产业挣脱肩包而去寻求渠道报警意图/自我辩白需求者那么微小声音。(即俗称“两头堵戒死中间松口子”的策略)
总之,《刑事诉讼法》作出 “推销量大代表优势效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呼唤 “正义真善美统颜色归于职责”。只有当我国司改步入良性轨道,并持久深耕不断革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