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看到电视上或者听到别人讲述一个案件时,往往会觉得关键在于证人。但是,在实际的刑事审判中,证人并不总能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仔细探究一下便会发现,有些“信誓旦旦”的口供可能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记忆本身就具有不稳定性和变形性。时间长了之后对于事件过程及详情描述也难以保持完全正确无误;其次,“蒙眼认犯”、“帮派结党”等因素都可以影响目击者心理状态与行为表现。“逼供信口开河”,甚至意外伪造出来虚假罪名也常见于历史案例记录里面。
如果单纯地依赖被告所作宣称则容易误解真相,并且追求公正法治必须要建立在客观而科学基础上才能更好得保护社会安定秩序与个体合法权益。
那么如何避免错失重大线索呢?除了加强调查取证力度外,其他方法包括采用录音录像设备进行记录(特别是涉及警方询问环节);引入专家鉴定技术协助评估物品/文书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还需通过检察机关起诉前筛选核实每个指控元素,从而尽量排除非法逼迫和错误导向产生情况.
这样做固然增加了司法程序复杂度以及经济成本投入 ,但只要考虑到应该坚守“无罪推定原则”, 不能将任何未经确认明显属实质据作为裁断依据 ,付出这份代价乃至耗费更高资源精力都值得.
最终我们需要清晰知道: 口头谈话并不能够替代直接亲自参与进去整个活动过程获取图景感悟--唯有深挖交叉验证各种角色汇聚点数据铸造共同真理约束底线 才算达成正确结果——即使离泥足巨轮般零失误境界还稍微距离颇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