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种原因,有时我们会听到一些知名人士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或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这样的情况下,北京市司法机关通常会先对其实行“取保候审”,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顺利处理。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在未达成逮捕条件之前,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放回家中等待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并要求该嫌疑人遵守相关规定并按期配合警方工作。而近日发生的张文中、高晓松等多位知名艺术家相继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执行了“限制出境令”的措施,则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虽然我国政府早已明确表示:“任何一个公民都不能凭空消失;任何一个案子都必须严格依据中国现行立法程序来办。”但就此类事件而言,“非自首(主动投案)不许释放”的观念却始终存在着诸多争议——究竟从哪个层面上看,“自首”才算真正意义上地表述了某个涉及违反刑事罚则的当事者呢?
毋庸置疑,“押后再谈”的目标本质为尊重每一个处于纠纷当中无辜群众应享有最基本、也是最根本性质所具备之权益——包括安全感和稳定生活状态两大部分内容。但如果过程推演下去,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所有预防手段均没有问题?比如在限制出境令内外持久时间延长导致精神压力加剧、私密信息泄露风险增大甚至直接影响职业发展……
显然,《治理体系模式》《效率优化路径》《监察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文件》,三份针对我国新型监管方式提供科学支撑和技术思路参考价值极高论文,在其中皆获得充足论证。“数据驱动评估系统”、“电子介入管理流程可视化界面设计”,这些虽随同完善项目开启同时营造舆论氛围进行报道传播…… 却少见初次问津或拿到可运用结果好评。
总归来说, 押解铐链不断添堵 , 变更场景只换心态 。牢记 初始信条 , 倘若 执行操作 能够 小幅度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