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某公司工作的一名女子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带走调查。但随后她却失去了联系,家属和朋友都无法找到她的下落。直到数天之后才得知她已被警方以“犯罪嫌疑人自愿离开”为由放出并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这不是一个孤例,在中国许多地区都曾经发生过类似事件——有些受害者甚至会在几个月或更长时间内失联,并最终以同样方式回归社会。
所谓“人间蒸发”,指的就是像上述案件中那位女子一样突然消失、没有任何音信、也没有正式逮捕通知等情况而引起关注。对此现象产生原因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
其一,可能存在司法部门滥用权力导致违反程序规定;其二,则可能源于受害者本身缺乏相应管控机制及信息披露渠道。
针对前者问题,《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必须依据合理怀疑程度进行立案侦查,并且需要在三十日内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告知书(如未实施强制措施则可延长至四十五日)。同时监察部门亦需加强督促检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是否遵循相关流程操作,并且完善投诉建议处理系统提高监督效果。
而针对后面问题,则考验着国家管理体系与市场化进程之平衡点:既要畅通民主表达空间与舆论引导能力, 又不能干预企业运营形态和竞争秩序.
总体来说, 当我们呼唤阳光普照时也意味我们需要接纳风险挂号入户. 通过有效沟通交流解决好政府治理模式与群众参与感共存困境将打造社会治理领域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