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机关近期对一些涉嫌违法犯罪的人采用了“取保候审”的方式,引起了不少社会关注和争议。这种做法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也需要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问题。
首先,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将涉案人员从看守所或拘留所中释放出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由警方监管,并要求其按时到场接受询问、听证等程序。相较于传统羁押方式而言,“取保候审”能够更好地平衡被告人权益与司法实际需求之间的关系。
然而,“取保候审”也并非完美无缺。其中最大风险就是可能导致逃跑或者影响刑事诉讼进展:因为警方往往难以100%确信被收容对象是否真正合规;同时即便确定该对象符合条件,则仍有可能发生严重情况例如脱逃等行为。
此外,“取保候审”的执行标准及流程还值得持续优化和改善。“悬挂督促通知书协助履行‘三个责任’”,虽然表明当局正在尝试落实相关职责,并提高效率——基本上快速完成立案登记后可进行手术治理活动——但如何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还待商榷。
总之,《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经侦察机关核准可以免除羁押必要性并认为能够按时到达, 取消羁 押措施, 经批准采用其他限制自由 的方法。” “去交代参考资料:
[1] 《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联合发布 制止网络暴力 拒绝网络走私 清除低俗内容 建设清朗网络空间 行动计划(2020-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