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除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认罪态度外,还需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来支撑起对其定罪量刑。而这些证据往往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通过一条条连贯不断构成了所谓“证据链”。
在法庭上,当检察机关或辩护人提出某种具体情况下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真相及权利保障时,在未能排除合理怀疑之前就不能作为有效依据进行审理处理。因此,在确定被告人是否有过错以及如何惩处他(她)时必须根本性地解决举报信、线索等原始信息来源问题。
警方接到报警后按规定程序开展调查取得相关初步信息,并将讯问笔录送交检察院审核;经批准进入逮捕阶段,则需向公安局申请搜集更多细节材料用于提交给法院裁定逮捕令。
比如说一个盗窃案例:假设A市民家里发生盗窃事件,请派出所前来勘验现场并收集该区域内所有可行资料包括周围监控视频片段与眼见者口供等物品/消息;然后由办公室工作组协同各个单位共同追踪确认涉嫌肇事司机身份特点,并全力走访筛选目击车主驾驶员予以锁定;最终找到归属对象C男子并成功挡住其任意放火企图行径。
当这样一系列符合要求完整流程打通形成联动模式后便可以构建一个稳固坚实无缝连接铁路般结实有效果高耗费小效率大系统化反映真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