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抓捕”和“逮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抓捕是指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在发现犯罪嫌疑人时,立即对其进行控制和限制行动自由的行为。而逮捕则是指经过审查、认定后,由法院或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强制措施。
抓捕和逮捕的区别在于,抓捕只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暂时的限制行动自由,但并未作出是否适用强制措施的认定;而逮捕是经过审查、认定后才作出的措施,具有法律效力。
在刑事案件中,抓捕是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的职责之一。但是,在抓捕时,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不能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在抓捕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抓捕的理由,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确保其合法权益。
而逮捕则是由法院或检察机关作出的强制措施,需要经过合法的审查和认定程序。在逮捕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不能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法院或检察机关在逮捕前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逮捕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同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理由和权利,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
总之,在刑事案件中,抓捕和逮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在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刑事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注:本文所述内容仅为普及刑事知识之目的,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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