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国家法律的重要职责。我国《保护未成年人法》于1991年颁布实施,经过多次修订,已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有权受到父母、其他监护人和国家的保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国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权利,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主体包括父母、其他监护人、学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国家机关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责任保护、教育和照顾未成年人,不得虐待、遗弃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工作者应当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措施包括预防、救助、教育和惩罚等。预防措施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等。救助措施包括保护、救助和庇护等。教育措施包括纠正错误思想、引导正确行为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惩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国家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