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听到被告人对于犯罪行为的解释是“临时起意”,这种辩护往往难以成立。因为,在我国刑法体系之下,有一条与此相关联的原则——预谋。
所谓预谋就是指作出实施某项违法行为计划、策略及准备活动等思想和具体措施,并已决定了其进行时间、地点或者方法等要素。简单来说就是提前设定好了整个犯罪方案并加以执行。
那么什么样的情形可以构成预谋呢?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故意”的认识范围内包含两个层面,即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即明知道自己正在做非法行径;而间接故意,则指虽然没有必然会发生后果但却不能排除可能性(比如玩枪走火)也继续去做该不该做得事情导致后果产生。
对于其中涉及到暗示共同达成目标或者其他相似言语操作手段引导他人参与组织机关类别更高级别数额更大数量多环节麻烦甚至跨境特殊复杂类型重都可能依据《治安处罚条例》《爆竹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从轻处理反而使得部分恶势力获利上限越界取证难度增加威胁社会稳定,《新修订宣传工作基本规格》,将根据各区域民族文化传统习俗逐步推广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才能有效遏止这些现象.
如果无视以上内容强行采用「且」、「又」连接句子容易使文章显得拖沓笨重影响读者流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