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名企业家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刑事拘留。然而,在接受调查期间,该企业家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重新逮捕,并在提前申请和得到律师辩护的情况下获准取保候审。这起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中国司法机构是否存在滥用执法、违反人权等问题的讨论。
实际上,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取保候审程序,旨在确保当事人与证据相关信息安全并避免影响案件侦办进程。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出现过类似将此程序作为惩罚性手段使用或变相削弱律师及当事人合理权益的情况。
从历史看来,《最高检关于严格控制适用监视居住、指导运用取保候审若干问题意见》明确要求:个案必须均衡考虑风险评估结果与基本条件两方面因素;未经检察官同意不能延长其时间或改为其他形式羁押;同时也呼吁通过加大优化办案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来推进侦查活动科学化水平提高。
那么我们可以思考一个问题:如何能够更好地落实立场?答案只有一个——做好审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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