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们常说“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误判和冤假错案时有发生。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取保候审”成为越来越多被指控犯罪嫌疑人选择的方式。
北京市近期就出现了一起涉及国家机密泄露案件。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并促使相关部门采用严格手段进行调查、侦讯并逐步落实拘留、取保候审等措施。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取保候审”的概念可能比较陌生。其本质上是由警方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之一,旨在确保存入监管后能够配合接受进一步调查与处置,并避免影响证据收集或者存在事主无明显飞跑意图但需要限制自由范围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因素考虑。
相比其他强力约束方法如羁押甚至死缓,《刑诉法》规定:“除特别程序外,在依法认定被告人有适用前两款(即看是否属于某类非常恶劣罪名)规定情形的必要性和条件后(…),可以将未经批准逮捕或者已经批准但还没有执行拘传程序又不能交付给监视居住或者仅靠监视居住难以有效地完成紧急任务所需时间超过14天以上(…)”
同时也提到: “对未满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优先运用见义勇为原则”,“女性孕期间不得执行”。
回归此次北京案例, 针对涉嫌员工, 公检法面面俱到展开深挖, 通过大量询问与技术分析获得信息并最终权衡利益权重评估结果从轻启动" 取保-禁止离境 " 模式远程宣布.
值得注意的是," 取代羁押 , 是带着更加灰色预设目标操作导向". 因此在使用中务必谨慎. 在理解好各项条文基础上正确运用 , 才能真正达到平衡公民个权利与整体治安秩序完美结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