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变迁,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离婚。在解决财产分割时,房产问题是最为棘手和复杂的一项。作为北京市某法律事务所从业者,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下我对于处理离婚过程中房产问题的建议。
首先需要明确两个概念,“共同财产”和“夫(或妻)人专有财物”。前者指双方在结合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积累及增值等各种收益;后者则包括每位配偶自己名下所有权利证书上登记使用权属于本人姓名字样之不动産及其附属设施。
当然,在具体操作时还要考虑购买时间、资金来源等因素进行判断是否应归入共同财产范畴内。如果确定了可以算作共同财产品类,则需按照“协商——调解——诉讼”的程序依次尝试化解纠纷,并制定详细合理地分割方案并签署协议以达成意向。
但若存在争执无法达成一致,则可转向司法途径寻求救济。而就目前情况看,裁判文书实践表明常见采取以下方式:
- 由其中一方赔款给出价值相近其他部分;
- 投标竞买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后公开拍卖;
- 卖给任意一个原配或他人。
以上仅提供参考性内容,请读者根据具体情形灵活运用,并注意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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