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互联网的普及使得我们每天都面临着大量数据被收集、使用的情况。而这其中包括了我们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为此,在国家层面上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来保护公民、企业等各类主体的信息安全以及防止不当侵害。
首先是我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正式生效,该条例对于涉及到网络空间基础设施、重要应用程序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管,并规范了行业内部分财经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处理用户信息时必须遵守之前所述标准。同时,《电子商务法》也已成为我国立足长远创新驱动战略落地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所需完备支撑框架之一。
其次是欧盟于2018年5月25日开始执行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即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美国则有CCPA(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可谓“引导”整个西方世界开启更高程度敏感性认识与反思链式作用下衍生浪潮。“仅限本平台使用”,“您已同意授权……”常见提示语背后隐藏着多少繁琐复杂合规流程?!
最近微信小程序曝光泄露用户身份证号码漏洞事件就给广大群众提醒:如何有效甚至精确评价一个产品是否真正能够做好隐私风险管理工作尚待加强!只因无论消费者还是厂商均不能忘记权利与义务两端相辅相成、“共治”的原则——否则可能逼急受损失事项将会像雨点般接踵而至……
总结来看,“数码市场”早已走过初期野蛮增长阶段直入混沌纠缠状态需要通过政策操作指引塑造更加稳妥良善秩序再去努力寻求突破变革发展路径才能比肩传统经济活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