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取保候审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重大案件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新规定,被侦查机关决定执行“限制出境”、“约谈传唤”或者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时,不得采用简易程序进行旁证调查。同时,在立案侦查期间发现紧急情况需要先行实施拘留的,“取保候审”的方式也不再适用。
此外,《意见》还提到:“对有可能构成越界收集信息、渗透颠覆我国政权及其他危害国家利益活动等情节较轻但尚未达到起诉标准并存在非常反复多次作案记录或故意隐匿居住地点等情形下无法有效管控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予以监视居住,并由派出所每天两次巡视确认是否在指定场所内。
此项新规针对性强、操作性高,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呼应着当前党和政府坚持正义之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工作理念,通过完善相关条款内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可操作化流程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止滋生蛀虫班子帮派势力胡乱横行霸道式践踏民主自由平等原则而使整个社会环境变得愈发黑暗。”
总结下来,“北京‘取保候审’ 新 规 ”是一个必须遵循并落实好 的文件 ,我们相信只要广泛宣传并认真执行 ,就能给我 们 带来 更 安 全 和 稳 定 的 生 活 现 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