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北京被警方带走的某公司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取保候审。这一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据悉,该高管是在家中遭到警方突击抓捕,并被带走接受询问。随后不久便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正式刑事拘留。但令人意外的是,在最长可扣留时间期限到达前两天,“取保候审”的决定下发了。
对于此案件,“北京市检察院”表示:“我们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
那么究竟何谓“取保候审”,它与其他类似措施有何区别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 取保候审 ” 并不等同于无罪释放。“ 刑诉法 ” 规定, 当场或者近日内不能立即移送他处时,可以采用监视居住、指导教育等方式约束其行动;也可以对没有逃跑危险并符合《 刑事诉讼 法 》 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人采用 “ 取 消 直 接 强 行 措 施 , 交 维 社 管 或 者 家 属 监 察 执行 思 深 清 远 的 公 开 效 力 最 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