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商业交易频繁发生。而签订合同是商业交易的必经之路。然而,在签订合同时,有一个细节被大多数人所忽略了,那就是“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原则”。也就是说,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需要把所有约定都写进去,并在双方确认后进行签字盖章。
但实际上我们常常能看到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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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关系好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之间缺乏详尽且全面的书面文本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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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完毕后出现争议并起诉对方违反某些条款。
钻空子或不明确地列出内容可能导致未来纠纷以及损失加剧。因此建议各位朋友们在办理任何涉及金融投资/贸易结算/知识产权转移/股权激励等重要申请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咨询专家意见!
总之,请记住:“谓言如其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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