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对一名涉嫌犯罪的个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作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利益的手段之一,“取保候审”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落实宪政理念、构建良好司法秩序的有效方式。
首先,通过“取保候审”,能够更加规范办案程序。警方将被告送入拘留所或者看守所后,必须立即向有管辖权机关报告,并由该机关指定监视居住地点,在此期间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材料。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违反刑事诉讼程序规定造成赔偿风险等问题发生概率,而且也可避免过度限制被告人自由及其相关权益。
其次,“取保候审”还具有强大示范效应。“以案说纲”的原则意味着针对某一个特殊行业或领域内存在普遍性问题时, 选择其中代表性事件来处理, 并给予足够高额处罚以达到震慑目标群体并改善整个行业习气与惯例 。因此如果执行得当,则可以极大程度上提升公众信心和满意度。
最后,“ 取 保 候 审 ” 还是促进经济稳步发展 的 需 要 , 对于打击各类非 法 经 济活动 具 有十分 积 极 的 意义 。 如果没有相应合格条件去开展商务贸易就可能导致企业停产甚至解散从而影响整体经济运转形式 , 因 此 在 特 别 是 当今多变复杂竞争环境下 必 不 可 少 .
总之,《刑事诉讼执笔》明确指出:“‘逮捕’是剥夺他(她)身上所有自由;‘拘留’只是剥夺他(她)部分自由;‘监视居住’则既不能完全离开你们防区外界工作学习又需要每天汇报。”正如我们常说:"无过错不需恐" ,唾沫星子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