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公安局对一些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这些被限制出境、通信等权利的人中,有一部分是因为在互联网上发布含有敏感信息或者造谣传谣而引发了社会关注和警方调查。
伴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在网络空间自由性与秩序之间寻找平衡点成为当下最大问题之一。明确规定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但如果以此作为合理化观念去进行侮辱他人、泄露国家机密甚至煽动暴力等行为,则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能仅仅靠道德约束和舆论监督来维持社会稳定。只有通过严格实施相关立法,并根据案件事实依据逐个判断并做出处置决策,才能有效防止恶意诋毁他人或团体形象、损害国家安全形象及尊严等事件频发于网络上。
同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需要兼顾程序正义原则——即按照现行司法程序处理案件,并避免将惩治某一个特殊群体作为空前优先目标带来负面影响;还需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请示领导同意后再启动相应操作流程。
总之,“言论自由”的范畴包括善良爱好者与邪恶分子两类极端反差非常显著的对象群组。“低头走路”式态度不可长久延续下去。唯真理足以镇压虚无主义思潮,“何所错?请指教!”始终都是科学讨论方式里“纸老虎”不存在、“歧视陈述”的基础准则。(字数: 299)
标题: 法治环境建设, 系统办事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