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方可能会有转移、隐匿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导致判决后无法执行。因此,在一些情形下需要对其进行财产保全措施。
首先要明确的是什么是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以司法权力强制性手段来限制被申请人所持有并使用、处分某项(几项)动(静)态资产的活动,并将该资 本放置于特定管理下使之不受侵犯和变更。而这种措施可以通过申请书提交给相关法院进行审理。
那么,在何时应当采取这样的措施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1. 原告主张权利基础存在;2. 货币债务纠纷案件原告提出担保时;3. 其他可能影响判决实现效果或者其他合适场景等均可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请。
但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举证”的问题也至关重要。如果你不能充足地证明自己是否属于以上三个条件,则很难获得成功。 同时还需知道,目前我国普遍认为“预计赔偿数额大于10万元”才能成立上述条件之一。(但具体标准视各地区而异)
最后再次强调!在选择任何一个方法寻求救济时,请您先了解清楚所有细节信息及操作流程,并尝试与专业人士沟通交流, 谨防营销骗局和经验误导!
【参考文献】
[1] 民事诉讼程序——如何处理好银行账户类案例
[2] 学习笔记——公正第7章-物品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