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告人有权利进行辩护。而作为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证据收集和使用,则是决定一个案件胜败的关键因素。对于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来说,在确立自己无罪或减轻责任方面,维持现场、保存物品等预防性措施显得尤为必要。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合法取得且能够提供有效支撑所指控犯罪成立与否结论经由公正司法程序达成后才算真实可信,并非仅依靠警察口头陈述即生效并构成充足证据。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不采取适当方式保存相关物品会导致怎样结果呢?
常见情形包括:
- 物品遗失
- 涉嫌违禁行为(如毒品)未及时销毁
- 留存时间过长引起变质损坏
- 造假伪造
以上种种都可能将原本具备价值甚至直接影响到整个诉讼程序难以挽回地推向错误方向。
但同时也需注意两点: 第一、若涉及搜查房屋等既不能移动又容易损害其他东西或者危害到他人安全稀缺资源类型,则应该按照规定办理; 第二、虽然可以通过电子设备记录视频资料替代留置现场方式进行某些部分内容记录,但这同样存在技术上误差风险和数据篡改可能性。(例如可以通过PS软件修改录像材料)
针对此类困境,在中国大陆已经建立起完善系统化监督机制来解决上述所有问题。 比如:《民事诉讼法》就专门设有“保全”的章节;2017年5月31日颁布施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九)》则增加了新条款:"询问笔录应当由询问员亲笔签名,并交给被询问人阅读确认",“检验鉴定意见书须载明检验鉴定机构名称”等更多详细规范标准; 还有各级基层组建相对配套任务队伍完成调查处理工作……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遵从操作流程并积极主张自身权益观念则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享受优质服务。www.xxxxx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