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法律公正下的合理选择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对于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北京取保候审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不仅是因为此举能够维护被羁押者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它符合了中国法制建设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最近一起涉及知名企业家和政商关系案件再次引发了大众注意。据悉,在经过警方依法调查后该企业家因涉嫌犯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并在第二天获得国务院副总理批准立即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然而出乎意料地是由于证据不充分等问题未能通过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程序,转入到监视居住阶段进行进一步调查。
从某些角度看上去,“拘留”或许比“监视居住”更加有利于打击违纪行为、效率也可能会快上许多。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不能轻易将任何一个个体都划归到黑白两道之间!如果没有确凿证据作支撑就单纯地想用手头所拥有资源去整治他/她那无异于滥用职权!
北京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史玉东曾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 我们党坚持全面推进依规治国, 大力加强依宪施政, 增强执政本领。” 正如同选址亦舒小说《爱情殖民地》里所揭示:你可以偷渡走私卖毒贩枪……只要交点路费给当局好处费……
昨日辛苦谋求今日自由?明天却又变成困顿良辰美景谁与分享?尤其还需考虑身陷其中主观恶劣影响带给周围朋友亲人感性冲击!相信每个生命都应该享有平等尊重和基本自由吧?
值得庆幸的事实是: 在我国目前可供使用并且有效果安全稳定技术条件下,“限制性措施≠非洗具式管束”, “警告教育+约见询问+超级管理员密切跟踪=堵漏洞”。 需预先申报计划活动内容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则既达到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反复核验同时也使得存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