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过程中,法官需要依靠证据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一条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是确保定罪或者无罪裁决准确性和公正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所谓证据链,就是指由多个不同环节组成、相互衔接构成一个完整体系并起到支持推论作用的各类物品、文件以及目击情况等信息。其中最为关键也最容易出现问题地方就在于“缺口”。
这里所说“缺口”,可以理解为存在某些未能得到充分说明与验证却对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甚至颠覆结论本身合理性或真实客观性质量上可疑点。
具体而言,“缺口”可能表现为以下形式:
- 没有足够直接相关联或者间接阐明事件发生经过和原委;
- 存在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佐證材料即基础设备资料(如监控录像);
- 两种以上版本记录部分内容但彼此差别较大。
如果出现了这样类型错误,则会导致所有其他已确认不存在误区反倒转化成非常值得怀疑对象——尽管他们通常看似很简单,并属于普遍使用范畴内分类;
例如,陷入困境时惯用套路之一:拿着手机打电话给朋友求教意见后扭头离去然后收回赌注。(假使那名朋友只是妹子号码则更加令人心虚)
当我们面对高手精神攻势步步逼近时,在紧张氛围下随机应变显然比盲目乱操纵弹药更好!
总之,“信任但核查”的方法依旧值得提醒并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