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已经逐渐离不开网络。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孩子们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线上危险。作为社会大众和家长们需要意识到:谁应当对未成年人在线安全承担责任。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监护者有保障孩子权益、维护其利益和正常生活必需品等方面义务,并要求他们给予儿童充分关注与照顾。这个义务同样适用于线上行为中,父母或其他监护者应尽职尽责地进行有效管理。
另外,在中国国内还出台了《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电子游戏条例》,指导家庭教育、学校辅导以及相关企业服务内容制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其第十二条更进一步明确提出“各类组织均不得向用户推送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游戏等违反法律规定”的信息内容。
最后,则是公众自身素质问题。除去政策层面之外,“健康文化”理念下普遍传播正确思想观念并鼓励良好风气可以从源头减少青少年被侵害可能性。“阳光约束”机制下加强广告审查能够限制虚假欺诈营销手段带来影响力度则可视作衡量标准之一。
总体而言,在当前形势下我们无论从什么角度考虑都不能掉以轻心——因此每位参与其中群体都应该认真反思: 我/我们是否在现实环境或数字空间里将保持警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