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纠纷。而当一方无法接受对方的意见时,就需要寻求第三者进行公正判断来解决问题。这里介绍两种常用的争议解决方式:调解和仲裁。
调 解
调节是指通过第三人协助达成共识或妥善处理分歧、消除矛盾等方法,达到化干戈为玉帛之效果。
相比于其他争议处理方式(如起诉),采取调节有着显著优点:
- 可以更快地得到结果;
- 更加便捷简单;
- 对关系影响较小;
同时也有不足之处:
- 不能强制执行约定;
- 需要合作愿望彼此配合;
仲 裁
与上述“自由”选择性质不同,“强制”性是其主导特征。
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缔结仲裁协议
- 在事前签署《离职证明》、《借款协议》等文件中注明“任何一方发生违反本条款行为均应提交至XXX委员会”,即可视为缔结了书面形式下的专属管辖权。
- 提交申请
- 根据规则,在某个时间段内完成所需材料并向相关机构提交请求和补充资料,并缴付适当费用。
- 开庭审理
- 审核完毕后安排听证日期及场地,并通知双方参加开庭程序清楚阐述每项观点/质询内容/确立最终权利义务关系.
- 厘定赋值 & 发布结果
- 给出详尽严谨评估报告,确定败訴責任人支付胜訴賠償金額.
总体而言 ,两种模式都各有利弊。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能够能有效让你摆脱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