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常常需要聘请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来为自己进行辩护。这些律师通常会遭受到外界质疑和指责,甚至被称为是“骗子”。但实际上,在司法体系中,他们扮演着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角色。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个基本概念——无罪推定原则。简单地说就是任何人都应该在没有证据表明其有罪之前视作无罪。而正义与公平最终落脚点便是审判程序是否保障了此项原则得以充分执行。
因此,在整个诉讼过程当中出现错误、失误或者违反规定等情况时,“真相”并不容易浮出水面。“谎言总比真相更具有说服力”,如果没有专业知识及技能支持下对于掌握关键性证据逐步展开挖掘,则可能会错过获取相关线索从而导致败訴, 造成极大损失
那么这里产生了一个问题:如何去发现并利用其中存在千丝万缕联系?答案只有两个字:“调查”。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看,“调查员”的身份也同样适合运用于描述一位优秀的刑事辯護士所需拥有特质。唯愿望可以变成目标,并将目标转化为行动计畫去完成吧!
對於偏見與誹謗立場固然令我倒胃口 ,但同时也期待社會多給亲近跳梁小丑后台工作者清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