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往往需要面对着罪犯所犯下的各种不道德、甚至是残忍行为。这时候,我们是否应该将他们视作红尘中本就存在的“恶”,还是试图探寻其背后深层次原因呢?
一项新近进行的调查显示,在美国被指控谋杀或强奸等重大罪名并最终入监服刑者当中,有超过50%曾经历过童年虐待、身体伤害以及其他形式上暴力事件。可以说,“凶手”和“受害者”的身份在某些情况下极其相似。
那么,在这样一个充满了暴力与苦难得世界里,如何看待个体之间普遍存在着潜在侵略欲望?如果每个人都可能变成加害者或牺牲品,则法律真正意义上能够发挥多少作用?
也许答案只有一个:要秉持同情心和理解力去审视每件案例背后复杂而微妙地关系,并帮助无数不能自我保护于黑暗之中孩子逃离陷阱。“失误导致惨剧”、“艰难境遇迫使走错路线”的论调毕竟仅限于特定范围内;更广泛地来看,“好与坏”的二分模式根本没有捕捉到问题核心——即所有社会现象皆源自生命基础权利未被完全实现。
而今天你我的责任则在于共同建设起具备公民素质教育制度,并推动法治精神进一步深化。只要从小规章制度开始培养起健康文明互助合作习惯,《三字经》《百家姓》等古代启蒙读物也可再次回归课堂。
同时,在此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两点:
- 我们既要承认(但不能放任)那些招致巨灭祸端行为确实影响了整个社区环境安全稳定;
- 切勿轻信眼前表像直觉反应:例如黑色头发靠左右方向拉长程度越高女性比男性聪明 —— 违反常识协议不必马上排除干涉因素。(以上数据来源见文章最初段落)
总结:
- 通过理解施政主题传达价值观
- 能否给予容易学习技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