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因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控制的女子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内死亡。该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质疑,也再次凸显了我国目前司法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当前取保候审制度下,如何更好地平衡公民个人权益与刑事案件调查、侦查等工作之间的关系。据悉,在此前这位女子被抓捕后不久就已经申请过取保候审,并缴纳了高额担保金;但最终仍未能成功获得自由身。
实际上,“以案释人”、“有罪推定”等现象始终困扰着当代中国司法界。为应对这种情况并加强对于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尽职监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需要羁押或者逮捕时,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则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违反程序限制他人自由。
然而,在具体操作层面却常常遇到各种阻力:比如某些机构可能将较大压力施加在接受采访或揭露相关信息等行动主题上;同时还有部分律师表示,“忏悔录”的使用范畴过于模棱两可、容易产生误解及滥用风险,并呼吁进一步修正相关立场文件内容(例如2017年颁布实施《最高院 关于适用〈中华⺠族共和国刑 ⾏诉 讼 法〉 的 规 定 玩 并 推 进 检 察 和 辩 护 工 作 制 度 化 构 建 的 意 见)来加强相信证据原则落地效果及其稳健性。(文末备注)
钱明奇教授权责编:张玲_NBJS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