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意识观念的改变,刑法中对于合理防卫规定也进行了多次修改。最新一次修改是在2021年3月14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中,其中关于合理防卫方面做出了以下调整:
首先,在原来“不超过所处情况所必需”的限制下,新增加一个“但不能有明显不当行为”的条件。这个条件主要是为了避免因应当属于自我保护范围内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无故侵害他人权益。
其次,在袭击、非法侵入等紧急情况下采取捕获、追赶等手段时,并不需要事前报警或者向公安机关申请批准。同时还增设立即报告义务以及相关惩罚措施。
此外,《解释》指出:如果仅仅受到威胁并没有真实攻击,则不存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之说;若存在两种以上可能性时,则须选择使用相对温和方式作答辩;如未能考虑周全导致后果过度且明显失衡则构成过当反应罪。
总体来看,《刑法》更好地平衡维护个体权利与公共秩序稳定之间矛盾问题, 更强调以适度代替极端, 意味着将更注重真正达到预期目标: 凸显" 防御 " 的本质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