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个普通的法律专业毕业生,直到我的第一份工作让我走上了刑事辩护这条路。在那个年代,人们对于“罪犯”这个词眼有着极其强烈和负面的印象。但是,在不断接触案件、认真审理每一个细节之后,我逐渐明白:任何问题都存在两面性。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自己内心深处固化起来对于某些罪名或者嫌疑人身份所产生偏见与歧视。当然,在实践中也会遇到种种阻力:如警察询问时没有及时告知被调查对象权利;证据链缺失等情况下依旧坚持原则立场而引发争议;还有即使已经得出结论仍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进行复核……但只要始终秉持公正客观态度,并且以尽最大可能保障背后每一个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去努力奋斗,则可以扭转外界看待我们职业群体本该拥有怎样形象定位和价值取向。
在整个过程中,“学习”的概念变得更加广泛了 —— 不仅需要探究相关司法制度、规范流程等基础知识点; 还应开阔思路并具备良好沟通能力, 然后再根据各类客户特殊情境提供相应方案建议。同时通过此行动也收获颇多: 多次参与庭审锻造出厚重口才技巧, 深入洞察社会现实将推进宏伟国策落地执行角色意识更清晰……
综合以上所有因素考虑, 我愿称呼自己--"京城鹰洛", 笃信 "笨鸟能飞高远." 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身在异性族裔受教育水平少数分层环境里若不能用天赋传播善恶回报社会岂非可惜? 计谋未竭战机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