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嫌疑人是被告之前的称谓。嫌疑人在被正式起诉之前,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沉默权
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不做任何陈述。这是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也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保障之一。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所有问题,而且不得因此受到任何不利后果。
辩护权
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也可以自行为其辩护。如果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会指定一名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
聘请鉴定人
嫌疑人有权聘请鉴定人为其提供专业鉴定意见,以帮助自己的辩护。
义务
配合调查
嫌疑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包括出示证件、提供案发现场等相关信息。
不得逃避
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公安机关的监管或者逃避监管。
不得破坏证据
嫌疑人不得破坏证据、伪造证据或者妨碍证人作证。
总之,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嫌疑人应当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嫌疑人也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不得逃避或者破坏证据。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