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起,北京市公安局开始实行“低风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申请取保候审的政策。此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司法资源紧张、羁押时间过长等问题,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刑事立案标准及司法效率的讨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现行刑诉制度下,“取保候审”并非逃避惩罚或不必承担责任。而是指以限制出境、履行相关义务等方式暂时离开看守所,并接受监管机关调查处理案件期间进行正常生产生活。
北京市目前规定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处理涉嫌财物损失数额较小(未超过5万元)、危害性较轻微、有固定居所和稳定职业来源等条件符合要求者。通过简化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节约成本;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家庭背景及经济能力,防止因无谓维权导致其资金链断裂或家庭关系恶化等影响后果,达到既依纪又利民之目标。
但毕竟每个具体情况都各不相同,在执行中仍需警惕可能带来新问题。“放弃追究”的“牛鬼蛇神”,极少部分可能会趁机携款潜逃外地乘坐火车去其他城市随意流窜;更多则存在着敷衍应付调查员工作进展速度缓慢甚至消极怠工挤压证据收集空间 ,给最终结论带来误差;还有一些认为只要钱够花就可以摆脱日益增加积欠账单汹涌如山般压力,从而走向歧路……
因此我们不能忘记落实好完善方面措施,例如建设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记录所有参见该项待遇客户名字身份号码电话地址银行卡详细信息戒备他们再次滥用特殊优容手段 ;健全智能技术支持系统 ,将视频录像音频文档图表数据传输入互联网区块链存证库,使得整个处置历程真伪唾手可得; 多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志愿者组织设立观察点站岗值勤报告线索回复形式服务台 能够有效促进视听说写思感五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