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涉及知名企业家的刑事案件再次引起了社会舆论关注。该企业家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并在其公司办公地点进行搜查调查。不过,在当事人律师和亲友的积极干预下,他最终获得了“取保候审”的待遇。
所谓“取保候审”,就是指对于已被采用逮捕、拘留等强制措施但暂时不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者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情况下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签订《监视居住通知书》并交纳相应赔偿金后回到自己居住地接受限期管束和调查活动的一种处置方式。
从形式上来看,“取保候审”确实为那些无辜或轻微违法行为而落入囹圄之中却难以申请释放出来、同时也没达到正式立案侦察要求程度而又急需恢复自由身状态去参加某些重要事件(如孩子毕业典礼)提供可能性;但从操作效果上看,则存在诸多尚未完善规定造成滥用惨象与执勤警力资源浪费问题。
首先,《监视居住通知书》作为国内新型异化现象堆积体系之前没有明文规范可言,在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变异性质使得此类文件内容丰富度大打折扣——有钱可以让整个流程简单快速完成, 涉及权利敬畏值班民警常见串联找领导解决 。这样必然会增加部分群众对司法系统信任感降至极点 ,更几乎失去反映意义 。(比如荒唐例子:A某因误杀B某好友正在服刑两年却能够花数十万元购买豪车外驾驶)
其次,“赔偿金”的缴纳标准模棱两可 ——根据本省(区、市)物价水平确定。“你总不能说我一个月给1元钱吧?”、“如果价格高呢?3万5万都有!” 此外当前相关部门虚位以待, 在网上传闻称 “每天1000-2000块全靠同志们私底下发票开报销” 的消息传出后 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来源非网络官方主页),也说明目前管理手段亟须